索引号: | 113417303580150398/202404-00096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办事指南】病媒生物防制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02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旌德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服务人口。
三、服务机构信息
名称及地点:旌德县爱国卫生和健康促进中心,旌阳镇卫生院,蔡家桥镇卫生院,三溪镇卫生院,兴隆镇卫生院,云乐镇卫生院,孙村镇卫生院,白地镇卫生院,版书镇卫生院,俞村镇卫生院,庙首镇卫生院。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开展城区公共环境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
五、服务流程
每年4-11月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通过改造环境、物理及化学防治法开展病媒生物灭杀。
六、服务要求
1.各部门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好灭鼠、蚊、蝇、蟑螂工作,防止乙脑、登革热、寨卡病毒病、出血热、霍乱、手足口病、急性肠道传染病等的传播和流行。
2.在工作中要坚持使用国家允许的高效低毒药物,坚持科学正确用药,坚持集中消杀和日常消杀相结合,坚持常年监测监督。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住户、不漏房间、不漏门市、不漏公共场所和区域,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取得实效。
3.各单位按照“谁收益、谁承担”的原则,自行解决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可采取社会化服务方式,聘用专业的、有合法资质的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3-8603358;
网上投诉渠道: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县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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