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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410-00097 组配分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保障标准】2024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10 发布日期: 2024-10-10

【保障标准】2024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10 09:38 来源:旌德县民政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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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80元/月·人。

(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290元/月·人。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从2024年7月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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