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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80元/月·人。
(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290元/月·人。
(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以上标准从2024年7月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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