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308-00052 | 组配分类: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问答(八)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14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
其基本养老金由退休时计发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人员补贴,退休后按国家或省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退休人员补贴、基本养老金,国家或省统一规定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构成。
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其中2014年10月1日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加发过渡性养老金。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由参保单位负责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审核确认手续,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社保经办机构据此计发基本养老金。
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照政策审核后,确需更改的,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由社保经办机构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
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原则上于当月15日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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