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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566367047C/202306-00013 组配分类: 对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名称: 旌德县时代音像经营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6-30 发布日期: 2023-06-30

旌德县时代音像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3-06-30 09:37 来源: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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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旌德﹞文综罚字﹝2023﹞F-000004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行为,侵害了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处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旌德县时代音像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41825MA2QTMF169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来旺

处罚结果

1.警告;2.没收非法财物:音像制品66套。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6-27

处罚机关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地方编码

341825

备注

 

公示期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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