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304-00063 | 组配分类: | 养老保险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根据相关规定,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负担,从2023年5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采取按月(按季、按年)预缴、年末补差方式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按月缴费减轻压力。2023年5月开始,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采取按月(按季、按年)预缴、年末补差方式缴费。省人社厅未公布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之前,县社保中心将按照上年度的缴费档次核定缴费金额,待省人社厅公布当年度缴费基数之后,再根据新缴费基数进行补差处理。请灵活就业人员在当月(当季、当年)通过支付宝、微信、皖事通查询并缴费。请注意:跨年度不允许补缴。咨询电话:社保经办8603677、8603678,税务经办3312366、8602580
2、缴费档次自由选择。2023年度,在灵活就业人员未进行缴费档次变更之前,社保中心将根据上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核定。根据企业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如参保人需变更缴费基数,请及时到县人社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3、缴费方式简便易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支持“掌上办”缴费,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皖事通方式查询应缴信息并缴费,也可以到县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附“掌上办”缴费操作办法:
扫描下列二维码 ,获取“掌上办”缴费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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