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304-00056 | 组配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印发旌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局机关各股室、二级机构:
按照县法宣办《2023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部署要求,现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附件:旌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 |
办公室(党建办)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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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
监管股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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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应急股、协调股、监管股、物资保障股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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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 |
应急股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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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应急管理相关内容 |
监管股、协调股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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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监管股、协调股分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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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
应急股、物资保障股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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