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377K/202303-00060 | 组配分类: | 办理制度与推进情况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名称: | 旌德县教体局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根据《关于对 2023 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交办的通知》政办〔2023〕1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树立教体局机关良好形象,体现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加快提高我局承办建议、提案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办理工作扎实细致,圆满到位,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为重点,从讲政治、树形象、为民办实事的高度出发,坚持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求真务实、加大力度,不断创新办理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代表和委员满意。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安排布置、加强领导,并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曹晖任组长,方凌、许来宝、李志刚、姚菊霞、吕绍青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完成建议、提案的答复办理工作。
三、办理的主要方法和步骤
根据教体局职能,教体局采取分管领导包保,相关股室具体办理,增强与代表、委员的交流和沟通,倾听他们的真实心声和想法,实行面对面办理和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3月21日—5月31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与代表、委员沟通;
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教体局形成书面答复,呈县分管领导审阅,形成规范答复送达代表、委员。
四、确保办理任务和办理质量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行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制,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语气要诚恳、谦虚,各股室负责人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始,定期督办,了解进度,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高质量地完成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序号 |
第几号 |
案由 |
领衔代表 |
代表团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牵头股室 |
协助股室 |
1 |
84 |
关于将梓阳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剥离的议案 |
段书辉 |
旌阳镇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
2 |
85 |
关于茶文化进校园的议案 |
吴 平 |
蔡家桥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成职办 |
3 |
86 |
建设开放式市民健身场的建议 |
胡萧银 |
旌阳镇 |
教体局 |
交运局 |
体育股 |
|
4 |
87 |
关于“出台我县普通高中阶段课后服务指导性意见”的建议 |
黄满飞 |
三溪镇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
序号 |
第几号 |
案由 |
提案者 |
主办单位 |
协办单位 |
牵头股室 |
协助股室 |
1 |
59 |
关于提供灯光球场晚间照明的建议 |
高徽青 |
教体局 |
|
体育股 |
|
2 |
60 |
关于调整旌阳城区义务教育布局的建议 |
许林海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2023年重点提案和政协重点督办 |
3 |
61 |
关于将梓阳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剥离的建议 |
郜 慧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
4 |
62 |
关于将梓阳学校初中部独立办学的建议 |
吴 艳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
5 |
63 |
关于利用现有资源,普及儿童性教育的建议 |
方 颖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
6 |
64 |
关于加大对旌德中学办学条件建设的提案 |
王 超 |
教体局 |
|
电教馆 |
体育股 项目办 |
7 |
65 |
关于“双减”政策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程继勤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成职办 |
8 |
66 |
关于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全面提升家庭教育质量的建议 |
陈琼毓 |
教体局 |
|
基教股 |
|
9 |
67 |
关于利用地域优势促进体育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
胡俊茹 |
教体局 |
|
产业办 |
体育股 |
10 |
68 |
关于提升公共健身娱乐设施质量的建议 |
梁荣赵 |
教体局 |
住建局 |
体育股 |
|
11 |
69 |
关于在旌德学校建设游泳馆及开设普及课程的建议 |
曹晓曙 |
教体局 |
|
项目办 |
体育股 基教股 |
12 |
70 |
关于在旌德中小学开设青少年个人防护及心理健康培训的建议 |
曹晓曙 |
教体局 |
|
法安股 |
|
13 |
71 |
关于开放学校现有体育设施场地的建议 |
吕奕宏 |
教体局 |
|
体育股 |
|
14 |
72 |
关于规范我县校车管理的建议 |
覃 浩 |
教体局 |
交运局 |
法安股 |
|
附件 1
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提案
办理须知
一、各承办单位在接收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 应确定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并于 3 月底前报县人大人事选举工委、政协提案委和政府督办室。
二、建议提案答复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实事求是地将问题说明清楚,切忌答非所问,讲空话、套话。语气要诚恳、谦虚,绝不能三言两语,敷衍了事。建议提案的答复意见须先送政府督办室审查并经分管县长审定后,才能答复建议人或提案人。
三、建议提案要按照统一格式答复(附件 2),并且要打印。建议答复意见送每位建议人 1 份,报县人大、政府各 2 份,原建议表退回县人大,并按要求征求代表意见,填写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附件 3);提案答复意见送每位提案人1 份,报县政府、政协各 2 份,原提案表退回县政协,并按要求征求委 员意见,填写好《提案办理信息反馈表》(附件 4)。
四、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应至少与建议人、提案人联系一次,以沟通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期限:应在交办后 3 个月内办理完
毕,不能按期答复的,最迟不得超过 8 月底。
附件 2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答复
代表:
您(或你们)提出的“ ”的建议、批评、意见, 经研究答复如下:
答复单位:
年 月 日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 号提案办理
情况的答复
您(或你们)提出的 “ ”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答复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 3
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建议第 号 |
建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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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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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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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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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工作的评价(选择一项在其下面空格内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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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 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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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有何意 见 |
1、对承办单位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
|||||
2、对县人大办改进代表建议工作的建议: |
代表签名:
注:此表由承办单位随建议答复件发送给代表,由代表本人填写并签名,并要求代表在收到征求意见表后 10 天内反馈给县人大人选工委。
附件 4
委员:
我们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 心、支持。请对我们办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对提案办理 结果的评价 |
满意 |
比较满意 |
不满意 |
评价 |
|
|
|
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建议 |
提案人签名: |
承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该表由承办单位在答复提案人时组织第一提案人填写,然后与提案原件、答复一并交县政协提案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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