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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212-0014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十二月第一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5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2-06 发布日期: 2022-12-06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十二月第一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5件)

发布时间:2022-12-06 10:52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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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1 旌德县旌阳镇篁嘉桥小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TRGR9X 张亮 旌市监处罚
〔2022〕2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涉嫌违反食品混放销售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警告 责令当事人改正,予以警告处罚。 2022-11-29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安徽高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MA8NPEX4XC 程芳芳 旌市监处罚〔2022〕2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784元。
0.500000 0.078400 2022-11-28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旌德县云乐小姚果蔬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TW7715 姚为祥 旌市监处罚〔2022〕161号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涉嫌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2.2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0.5 0.01722 2022-11-28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7690010619 余新英 旌市监处罚〔2022〕1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未按规定经营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警告 警告 2022-11-29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旌德县欧德福生活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UX7C89J 陈兴业 旌市监处罚〔2022〕1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0.500000 2022-12-2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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