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2022 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720 元/月·人。
(二)2022 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705 元/月·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1.2022年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210元/月·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 1130 元/月·人)。
2.2022 年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 917 元/月·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 732 元/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2022 年度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 3 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以我县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确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以我县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确定。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我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三、调整时间
新标准从 2022 年 7 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