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211-00392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关于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初步设计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2〕287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30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
发改审批〔2022〕287号
你镇报来《关于审批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初步设计的请示》(旌城镇〔2022〕2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孙村镇,总规划用地面积29455.66平方米,拟建设四栋厂房、一栋仓储、一栋综合办公楼,以及相关配套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6429.97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5243.13平方米,地下面积1186.84平方米,容积率为1.54。
二、项目总投资约10723.08万元,所需资金拟发行债券9000万元,余款由县级财政保障解决。
三、项目建设必须按基建项目的“四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环保、节能、消防、水土保持等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项目开工前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特此批复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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