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开展隐患排查。 二是印发《关于实行安全生产隐患 排查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自10月10起,各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2日报送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隐患情况。 三是根据省市部署,开展“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