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111-00544 | 组配分类: | 起草说明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旌德县国家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日期: | 2021-11-01 |
一、起草依据
《关于编报县市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林长办〔2021〕26号)
二、起草背景
为做好国家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宣城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市区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林长办〔202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建立,林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森林覆盖率达70%,森林蓄积量超过50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47.52亿元,林农涉林纯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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