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92151091B/202211-00113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2件)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1-08 | 发布日期: | 2022-11-08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旌德县佳佳乐超市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25MA2QR8943B | 杜靓 | 旌市监处罚〔2022〕186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警告; 2.没收六神牌清凉爽肤沐浴露(规格:200ml,限用日期:2021年2月5日;生产单位: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沪妆20160006)1瓶; 3.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0.001000 | 2022-11-3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旌德县白地镇发之艺理发店 | 个体工商户 | 92341825MA2QQ2UU8M | 叶斌 | 旌市监处罚〔2022〕187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天然香草素(规格:250ml,生产批号:OF180330,限用日期:2021年3月29日;生产者:广东欧凡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1240)1瓶和浩鑫牌浩鑫双氧奶(生产方: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粤妆20170181;生产日期:2019年8月27日;限用日期:2022年8月26日;净含量:1000ml)1瓶;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0.100000 | 0.002200 | 2022-11-3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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