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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211-00112 组配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药品监管行政处罚(3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8 发布日期: 2022-11-08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药品监管行政处罚(3件)

发布时间:2022-11-08 16:42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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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大药房旗舰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099849193C 尹志斌 旌市监处罚〔2022〕207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九条 中药饮片标签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处罚。 2022-11-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门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099809714A 谢斌 旌市监罚〔2022〕208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未张贴专用标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处罚。 2022-11-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旌德县安康平价药房有限公司平民一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3279744132 黄玉洁 旌市监罚〔2022〕217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方药、非处方药混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处罚。 2022-11-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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