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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211-0002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案件及违规名单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十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02 发布日期: 2022-11-02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十月第四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2件)

发布时间:2022-11-02 16:58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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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名称
1 旌德县蔡家桥镇饱过岗饭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T1CA76M 方光平 旌市监处罚〔2022〕1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 警告 2022-10-25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旌德县蔡家桥镇饱过岗饭店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2 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食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U6CC98 陈先平 旌市监处罚〔2022〕1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 警告 2022-10-28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旌德县蔡家桥镇政府食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3 旌德县云乐人民政府食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U9J624 秦云冈 旌市监处罚〔2022〕19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警告 警告 2022-10-27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旌德县云乐人民政府食堂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案
4 汪小明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U8UD7N 汪小明 旌市监处罚〔2022〕17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奶茶(普通食品)与脑白金(保健食品)混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警告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罚。 2022-10-2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俞村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683624137N 冯凯军  旌市监处罚〔2022〕194号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 1盒他达拉非口溶膜(国药准字H20220005,0.5mg/片;批号260011002;生产日期2022.07.15;有效期2025.07.14),无法提供处方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警告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罚。 2022-10-2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仁和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769001336N 陈建华 旌市监处罚〔2022〕193号 《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药品管理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警告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罚。 2022-10-2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7 旌德县俞村镇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15595341825813151 张大真  旌市监处罚〔2022〕192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就开始使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一
款第三项
警告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处罚。 2022-10-26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8  旌德县兴隆镇满生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TTKK2A 汪利萍 旌市监处罚〔2022〕1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上好佳薯片(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1.09.11,保质期9个月,绿色)3包、上好佳薯片(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1.09.11,保质期9个月,红色)4包和上好佳薯片(净含量30克,生产日期:2021.12.14,保质期9个月)9包;2、罚款5000元。 2022-10-28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9 旌德县三溪镇和家乐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TWFW7T 鲍越 旌市监处罚〔2022〕131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1瓶“飘柔洗发露(限期使用时间:2021年10月24日,净含量:300ml)”、28袋“飘柔洗发露(限期使用时间:2021年5月2日,净含量:5 ml)”;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0.100000 0.004200 2022-10-27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旌德县三溪镇好得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TXYK2E 王治南 旌市监处罚〔2022〕132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3支“大宝清爽保湿洁面乳(净含量:100g,其中限期使用时间:2022年7月17日,数量2支;2021年8月9日,数量1支)”;
2.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0.100000 0.005100 2022-10-27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1 旌德县孙村镇管家桥综合商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25MA2QRQPR21 管振平 旌市监处罚〔2022〕1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雪花啤酒勇闯天涯(净含量:500ml/瓶;生产日期:2022年1月2日;保质期:180天)9瓶;
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0.500000 0.003750 2022/10/2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2 旌德县瑞鑫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MA2RRGNY06 林春光 旌市监处罚〔2022〕1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罚款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0.500000 2022/10/24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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