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209-00237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旌德县202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9-06 | 发布日期: | 2022-09-06 |
一、补贴范围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继续执行“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所有品目应补尽补。
(二)同步实施农机报废补贴。继续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机〔2020〕66号)和《旌德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旌农水联〔2020〕9号)文件。
(三)继续实施连栋温室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和对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原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进行购置补贴。
二、补贴标准
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第二批)执行。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本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为充分体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普惠共享、公平公正,购机者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为:个人不超过10台(套),安装类机具不超过20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超过30台(套),安装类机具不超过50台(套)。对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需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
四、申请程序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我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五、申请材料
购机者本人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到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购机补贴申请登记表》盖章并携带,自主向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属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农机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或通过手机APP自主申领,向县农机部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一卡通”原件,提供联系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
六、办理时限
县农机部门办理时间28天内,即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料复核,对象公示,补贴资金结算材料上报等。
县财政部门办理时间21天内,即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具核验,资料复核,资金兑付等。
七、受理单位
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旌德县财政局。
八、咨询电话
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0563-8604393;旌德县财政局:0563-8602954。
九、监督举报单位和电话:
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0563-8604390;旌德县财政局,0563-8602965。
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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