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92151091B/202207-00193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发布日期: | 2022-07-20 |
现将《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集意见。
征集意见时间:2022年7月20日-8月20日
联系电话:0563-8602675
联系人:韩德强
邮箱:jdxscjgj@163.com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27号
邮编:242600
旌德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我县创新活力,支持中小微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困难,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现就支持我县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对企业以发明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单笔融资额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且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按实际融资额的0.5%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
二、对企业以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单笔融资额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且已结清贷款本息的,一次性按实际融资额的0.5%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补助10万元。
三、以上两项单个企业同一年度同一笔融资不重复享受奖励。
四、对投保知识产权保险,保险期限已届满的,按实际保费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个年度最高2万元。
五、县政府每年安排20万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推进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承担20%的风险责任。
六、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