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204-00036 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教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的通知 文号: 教秘督函〔2022〕2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4-12

旌德县教体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督导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4:10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县教体局教育重点工作安排,决定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发展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2年411日至422日,具体到校时间联络员提前一天通知学校。

二、评估单位

全县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

三、评估组成员

  长:吕绍青

  员:蒋怡春  石 强  王 楷  周 兴  黄德华(兼联络员)

四、评估依据

《旌德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旌教〔201938号)和《旌德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修订稿)》。

五、评估方式

巡视校园、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访谈党员,与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交流办学情况。

六、有关要求

1.请各校提供书面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要注重材料的时效性、有效性,评估组只查看2021年度的工作材料。

2.为能了解学校办学的真实情况,评估组成员届时会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将随机抽一些班级的师生,请学校予以配合和支持。

3.评估组成员进入校园要严格执行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戴好口罩、主动扫码、测量体温,填写登记表。





旌德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旌德县教育体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