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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203-00064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10 发布日期: 2022-03-10

旌德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0 11:39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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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于2016年顺利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教育部评估认定,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皖教督[2017]1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建教育强县为主线,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缩小我县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到2020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迈入高速时代、打造健康旌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统一;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校额、大班额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功能更加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教师无校籍管理全面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实现常态化,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城乡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1.扩大城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到2020年秋季学期,将梓阳学校规模控制在2500人以内,全面消除梓阳学校和旌阳一小的大班额。加快宣城旅游学校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旅游学校的整体搬迁,将原旅游学校与原旌德二中改建成高铁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2018年秋季开始招生一年级新生,满足群众就学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愿望。

2.整合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以乡镇中心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为重点,适度保留和建设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2018年合并三溪中学、中心小学为三溪中心学校,2019年合并白地中学、中心小学为白地中心学校。扩建孙村中心小学。

(二)改善办学条件,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1、实施中小学运动场地阳光塑化工程。2017—2020年分批实施旌阳一小、庙首中心学校、俞村中心学校、蔡家桥中心学校、新桥中心小学、白地中心小学、孙村中心小学塑胶运动场建设。

2.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打造“数字化校园”,加快“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17-2020年分批实施教育专网、网络中心、应用平台、无线校园和智慧课堂等项目建设,搭建信息技术高速公路。

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按照优质均衡评估标准建设好中小学校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教室。继续添置、更新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

   (三)加强队伍建设,实现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1.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满足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按照省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要求,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缺一补一的要求,补充义务教育师资,同时为适应新高中考改革需求,优先补充音体美、史地生等紧缺学科教师。2017—2020年补充义务教育学科教师160人。

2.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积极推行“无校籍”管理,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实现校长教师交流常态化。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3.改善教师待遇。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和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大力宣传优秀乡村教师先进事迹,使广大乡村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快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四)加大经费投入,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

1.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法定增长。

2.加大对乡村小规模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支持力度。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五)深化教学改革,实现城乡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加强中小学德育、体育和艺术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科学健康、生动活泼的体育和艺术活动,提高运动能力和艺术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2.加强学额巩固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优先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对农村残疾儿童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服务方式,做到“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建立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我县就学“零障碍”制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依法保障其在我县就近、免试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加快“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展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抓手,分层次开展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推动多媒体终端设备在教师、学生中的广泛运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

     4.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校章程建设,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严禁中小学乱招生、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滥发辅导材料等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推进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实行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校,比例不低于8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工作。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实施“教育强县”的重要抓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明确部门职责。教体局负责制定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协调创建工作。发改委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需要,在安排重大项目和资金投入时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局认真落实创建专项经费,确保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到位。编办和人社局要为教师补充,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公安部门要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

    (三)加强督查问责。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监测机制,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实施年度评估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均衡水平、优质资源共享水平即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责,按照优质均衡发展的进程,组织人员督查,并建立完善的问责制度,加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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