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502-00126 | 组配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申请指南及监督电话】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无害化处理补助申请指南及监督电话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一、办理依据
《关于切实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10号)。
二、承办机构
全县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旌德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三、服务对象
县内符合皖政办明电【2013】10号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
四、申请条件
在养殖环节生猪死亡并且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补贴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
六、补贴标准
生猪无害化处理猪80元/头。
七、申报材料
(1)生猪无害化处理现场拍摄的照片;
(2)填写无害化处理登记表;
(3)安徽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审核;
(4)“一卡通”存折及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农户编码。
八、服务流程
1、受理: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
2、审查: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派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3、决定:各镇审查核实后,在安徽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平台由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审核,报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
4、办结:国家、省、县拨付补贴资金,打卡发放。
九、办理时限
常年受理,县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一、咨询方式/监督方式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胜利西路3号 电话:0563-8604330
十一、办理地点
各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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