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377K/202104-00053 | 组配分类: | 教师评优评先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旌教〔2021〕25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12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各中小学,宣城旅游学校、示范幼儿园、特教学校、教体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做好我县教体系统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旌人社秘〔202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2020年教体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旅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由县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全县各学校2020年所有在职教职工均应参加本单位的年度考核。特殊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
1、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旌中、梓阳学校班子成员不参加本单位考核,考核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不作为本单位考核基数。
2、县教体局借用人员不参加原学校考核,由县教体局考核,不作为原单位考核基数。
3、2020年以前(含2020年)交流轮岗人员(借调)由现工作单位纳入考核基数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学校统计,原校不作为考核基数,也不需要统计。
4、2020年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纳入考核基数。
5、2020年9月(含9月份)以前退休人员,不参加考核。10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纳入考核基数。
6、旅游学校借用人员,由旅游学校考核,考核结果报人监股。旅游学校正式教职工考核结果,直报县人社局或组织部。
7、被效能办、纠风办通报批评的人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8、经组织批准的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人员按照皖人发﹝2013﹞31号文件执行。
9、单位自聘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考核表由单位保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年度考核要以工作人员的职位(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学等六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学校要将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包括单位人员基本情况,列入考核范围人数、优秀比例和拟评优秀人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人员组成、考核程序和办法、时间安排等。
三、优秀比例的确定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按去尾法保留整数),各校优秀计划人数见附件7。
四、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步骤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单位组织综合性民主评议。
3、单位组织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4、分管领导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提出评鉴意见。
5、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考核小组拟定考核等次。
6、对拟定为优秀、三等功等次的人选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由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
8、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评为“合格”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的重要依据。
2、按《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嘉奖并一次并发放一次性奖金1500元;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并发放一次性奖金3000元。
六、有关要求
1、各学校2020年度考核工作于2021年4月23前结束,并将考核方案和结果(附件1、2、3、4、5、6)纸质1份及电子版上报教体局(附件2不需报电子版)。
2、由于时间紧,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切实把年度考核工作作为管理工作人员的重要手段,作为绩效奖惩依据,真正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严格按照考核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上报考核结果,逾期上报的,视为未参加年度考核。
3、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旌中、梓阳学校科级干部及班子成员、2020年度考核按教人函〔2021〕5号文件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2020年度被考核人员情况汇总表
2、年度考核登记表
3、旌德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
4、旌德县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5、旌德县连续三年优秀工作人员花名册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7、各校优秀计划人数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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