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107-00040 组配分类: 教师评优评先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号: 旌教〔2021〕44号
生成日期: 2021-07-06 发布日期: 2021-07-06

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16:00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节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5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印发<旌德县美丽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旌教[202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展示我县教师队伍良好的职业形象崇高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展示美丽学校建设成果,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今年教师节前夕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

1.坚持师德第一标准。

2.突出工作实绩和贡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4.对长期在农村和一线工作的教师给予倾斜。

二、推选项目范围、名额

(一) 最美教师

1.范围:全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2.名额:全县评选7名最美教师(附件1,从中择优向市教体局推选最美教师2名。

(二) 优秀班主任

1.范围:全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在职班主任。

2.名额:全县评选14名优秀班主任(附件1,从中择优向市教体局推选优秀班主任5名。

(三) 通报表扬

1.范围:全县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 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教研电教机构在职教师。

2.名额:全县通报表扬30名(附件1),从中择优向市教体局推选通报表扬教师10名。

三、推选条件

总体要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绩突出。原则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

(一)最美教师推选条件

1、政治过硬、言行雅正,师德师风优良。

2、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示范作用彰显。

3、教书育人,成绩突出,事迹真实感人。

4、关爱学生,公平诚信,深受学生喜爱。

5、严谨治学,业务精湛,锐意改革创新。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教行为规范。

(二)优秀班主任推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 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育人效果显著。

2.出色完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提出的职责与任务,重视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团结互助、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3.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挖掘学生潜能。所带班级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生个性得到充分发展。

4.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爱护和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讲究工作艺术,用正确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平等与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师生相处和谐,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的好评。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协调处理好班级与任课教师、本班与其它班级的关系,注重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开展家访,业绩突出。

6.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研究能力,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的思考与创新,并有县级以上相关研究成果(含发表、获奖、交流的论文、案例、教案、课件或课题)。

(三)通报表扬推选条件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敬业爱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实施有偿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11.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申报的。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1.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推荐工作。

2.各学校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

3.各校要按所分配的名额,好中选优确定推荐人选,人选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7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县教体局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县教体局将对各校推荐的“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通报表扬”人选进行审核,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后,其余做为县级表彰人选,由市教体局和县教体局分别授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组织

为加强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1年旌德县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方葆玖任组长;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少龙,驻宣纪检组组长陈春华任副组长;人监股、教研室、基教股负责人及有关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监股,主要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材料的收集和审核推荐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遴选推荐。

2.坚持公正透明。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注重统筹兼顾。遴选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应向一线教师倾斜。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

4.其他事项

1)请各校认真组织填写《宣城市第三届最美教师推选表》、《宣城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选表》、《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报表扬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2份,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稿,《最美教师推选人选汇总表》、《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选人选汇总表》、《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报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1 份,只报送电子稿。

2)推荐人选 5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只需最美教师和优秀班主任人选提供),一式1份,用 A4纸正反打印,并报送电子稿。格式参见附件7。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联系人:骆婧            电话:18395518135

  箱:luojing0918@qq.com

附件:

1、附件1:旌德县2021年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通报表扬推荐名额分配表

2、附件2 第三届宣城最美教师推选表

3、附件3 最美教师推选人选汇总表

4、附件4 宣城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选表

5、附件5 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选人选汇总表

6、附件6 宣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报表扬推荐人选汇总表

7、附件7 优秀事迹材料样式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