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203-00095 | 组配分类: | 创业开业指导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有哪些政策规定?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03-30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答:1.组织新录用人员培训的企业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及其依法设立的二级法人单位,以及省外注册公司在我省成立的子公司。
2.新录用人员培训对象及培训课时。企业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均可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60个课时。(1)企业正式职工,须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录用后12个月以内参加培训。(2)劳务派遣人员,须在协议劳务派遣期限内参加培训,经用工企业和劳务派遣机构协商一致,由其任意一方申报。
3.补贴标准。对企业开展的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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