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112-00087 | 组配分类: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办事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1-12-20 |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三)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地方可酌情给予一定奖补……。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十二条: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3.《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扶贫基地,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等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二、政策对象
自然人
三、奖补标准
对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的参照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单位每月300元岗位补贴。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上报至镇为民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县人社局审核发放。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办理地点(咨询方式)
旌德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
十、咨询电话
0563-80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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