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2708/202112-00014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名称: | 遗失声明(王宝仙)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2-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机构对王宝仙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12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证书号:皖(2016)旌德县不动产权第0001112号)自本次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时失效。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旌德县数据资源局一楼旌德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63-2265292
遗失声明内容:
不动产坐落(名称):旌德县旌阳镇梓云名人苑S1幢117铺
证书号:皖(2016)旌德县不动产权第0001112号
权利人:王宝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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