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104-00086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 通知 |
名称: | 关于设置备灾点的通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日期: | 2021-04-19 |
各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提高我县基层备灾抗灾能力,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118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设立10个镇级和12个村级备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请各备灾点于4月20日前准备好救灾物资储存库,确保配发的物资能够及时入库安全存放。
2.各备灾点救灾物资使用按照《旌德县备灾点救灾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3.备灾点保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县应急局物资保障股和县发改委(粮储局)备案。
附件:1.备灾点镇村名单
2.备灾点救灾物资配备表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旌德县发改委(粮储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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