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111-00055 | 组配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转入)申请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一、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皖人社秘〔2014〕53号);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申请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管理)机构的同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免费接收管理;
2.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县(县、区)或原用人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免费接收管理;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户籍所在地或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接收管理;
4.除按属地化管理以外的其他情形的人事档案,由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自主选择托管机构,相应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应免费接收管理。
三、申报材料
1.档案转出(含党员档案):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填写《旌德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档案流动调档申请表》;
2.档案转入:调档人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到窗口开具调档函;携带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调档;
3.档案转出(转入)网上办理时需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要求的照片。
四、服务流程
1.档案转出:本人携带调档函前来调档,办事员审查受理后两个工作日内转出;
2.档案转入:本人携带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单位调档;
3.网上办理时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审核成功后发送短信给办事人员,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转出档案。
五、移交股室
县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
六、办理地点
人社综合窗口
七、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3-8603689。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