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110-00063 | 组配分类: | 环境执法检查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旌德县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基础性工作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旌德县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基础性工作
近年来,旌德县立足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把“生态立县”作为“四大战略”之首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旌德县委十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由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力争用1—2年时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邀请生态环境部南环所有关专家上门指导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充分肯定旌德县近年来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良好的创建基础,并围绕中央和省生态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考核、“两山”基地复核评估、排污许可核查、生态环境信访件办理、能耗和水耗控制、“三产”占比、生态环境质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政策导向,强调以规划为引领扎实做好创建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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