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108-00054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 文号: | 旌安办〔2021〕106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05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各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安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新《安法》的颁布实施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亲切关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新《安法》的颁布实施是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防范应对新问题、新风险,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新《安法》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安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宣传和贯彻新《安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动新《安法》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
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新《安法》,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一)突出抓好社会面上宣传活动。各镇、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通过举办专栏、讨论、讲座、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集中宣传新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内容,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广泛宣传新《安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法制氛围,把新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入到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做好新法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为新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广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各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并组织好班子成员的学习。要制定计划,集中时间,通过办班培训、请专家讲解、座谈等形式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一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法律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
(三)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各镇、各单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三、抓紧做好新《安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新《安法》顺利实施。各镇、各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新《安法》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推进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为新《安法》的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好新《安法》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学习培训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宣贯工作取得实效。
(二)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安法》。各镇、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对新《安法》实施后所调整的对象、所涉及的单位,要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新《安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依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将贯彻落实新《安法》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紧抓住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各有关单位要依法改进工作方式,将监督检查计划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式紧密结合,制定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准确适用法律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新《安法》的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为确保新《安法》的顺利实施,县安委办将于9月下旬对各镇、各有关单位新《安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请各镇、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新《安法》宣贯情况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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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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