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扩大试点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扩大试点实施方案》及《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
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1 年 8 月 25 日
宣城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扩大试点实施方案》及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扩大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危险化学品“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实现在“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明确的风险分级管控、全面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信息化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制度”5 个方面达到“5 优”目标。
二、实施时间及范围
(一)实施时间
2021 年 8 月至 11 月底,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 年 8 月至 10 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2021 年 11 月底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完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总结评估工作。
(二)实施范围
1.省级试点范围。综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类型、规模、分布及安全管理基础、“六项机制”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应用等因素,省应急厅确定宣城亨泰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省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企业。
2.市级实施范围。全市范围内(含广德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类企业、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含加油站)。
三、实施任务
(一)应急管理部门层面
1.编制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要围绕实施目标,结合辖区和企业实际,在 9 月 5 日前编制实施方案(宣城亨泰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省应急厅试点方案要求编制试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小组、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内容。
2.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我局将在 9 月组织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要求、工作原则及工作流程、风险分级管控分析思路、隐患排查内容确定等。
3.组织部署信息平台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要督促有关企业对照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见附件 1),查漏补缺“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中的问题,用实用好现有“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10 月底前,纳入实施范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部部署双重预防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已建立危险化学品“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并运行的企业可对现有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将其纳入信息平台,尚未建设信息化系统的企业要部署信息平台。
4.制定激励约束机制
市应急管理局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标准化评审、安全许可证换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核定、项目审批、行政执法、评先评优考查内容,同时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警示约谈、执法惩处等工作机制,推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5.开展总结评估
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一段时间后,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要对双重预防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重点评估风险分析清单编制、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任务确定、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制度文件制修订、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及运行、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成效等。
(二)企业层面
按照《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 2)要求,积极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已建立危险化学品“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并运行的企业可对现有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将其纳入信息平台;尚未建设信息化系统的企业要部署信息平台,实现与政府端信息平台数据互联互通。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准备阶段。9 月 15 日前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主要包括成立组织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加强人员培训以及完善管理制度四部分。
2.具体实施阶段。9 月 15 日至 10 月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10 月底前建立信息平台。做到责任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确保取得实效。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将岗位双重预防绩效与员工工资薪酬(奖金)挂钩,建立奖惩记录台账,定期兑现,常态长效,不断调动和提高全员参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持续改进阶段。10 月至 11 月,企业应按照附件 2 要求,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剖析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更新风险清单,补充完善风险控制措施,重新配置隐患排查任务,修订管理制度。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持续改进,通过已建立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调动和提高全员参与双重预防机制的积极主动性,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开展交流会商,及时解决实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企业“一把手”责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实施。该法突出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要求,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纳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人员资金到位,积极主动做好建设工作。
(三)加强工作调度。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宣城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于 2021 年 9 月 5 日前向我局报送实施方案,各地每周三要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1 月 25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赖振航,3037812
邮箱:xcsyjjwhk@163.com
附件:1.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六项机制”信息化系统运行情况
2.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