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895U/202310-00073 | 组配分类: | 就业失业登记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旌阳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
一、办理依据
(一)《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1754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四)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办法。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二、承办机构
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五、申报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流程
(一)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须携带相关材料于当年底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进行申报。
(二)审核
1.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初审通过的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并帮助申请人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个人网上申请。
2.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对基层平台上报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和《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审批表》,报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后,在花名册和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并汇总后报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
(三)发放: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后进行发放。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电话:0563-301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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