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1911-00095 | 组配分类: | 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9-11-27 | 发布日期: | 2019-11-27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8号)《宣城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宣人社秘﹝2018﹞237号),旌德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申报旌德县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旌德县人社局对基层2018年开展的公共就业服务成果进行购买,共支出购买服务补助资金363319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人力资源调查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发放。
二、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贫困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以及毕业2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信息咨询服务等免费就业服务,促进“六类人员”实现稳定就业且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或单位就业登记。介绍外来务工人员来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且进行劳动用工备案或单位就业登记。
三、促进充分就业方面。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充分就业乡镇。
四、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项目等推荐服务,开展跟踪服务,帮助其成功创业。
五、企业员工培训服务。组织推荐辖区内企业员工参加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