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007-00045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旌环验〔2020〕3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
关于“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高效节能电机铁芯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高效节能电机铁芯改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固体废物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高效节能电机铁芯改扩建项目(阶段性)》(以下简称“该项目”)地点位于旌德县旌阳镇篁嘉村。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套高效节能电机铁芯生产能力。2019年5月,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旌环批〔2019〕12号)。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高效节能电机铁芯改扩建项目(阶段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验收。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液压油、废快速淬火油、废料桶(漆料、脱模剂等材料盛放或包装容器)、废活性炭、漆渣、废UV灯管、边角料铝渣、铁屑、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液压油、废淬火油、废料桶(漆料、脱模剂等材料盛放或包装容器)、废活性炭、漆渣、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属于一般固废。
经核查,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铝渣、铁屑分类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材料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废皂化液、废机油、废油漆桶、稀释剂桶暂存于危废库,交由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废稀释剂空瓶、废活性炭、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库,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验收结论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同意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高效节能电机铁芯改扩建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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