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60588/201911-00425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旌环验〔2019〕39号 | 文号: | 旌环验〔2019〕3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9-09 | 发布日期: | 2019-11-12 |
关于“旌德县三兴精米加工厂年产5000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旌德县三兴精米加工厂:
你单位《关于对旌德县三兴精米加工厂年产5000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旌德县三兴精米加工厂年产5000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旌德县三溪镇。根据你单位提供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占地925m2,建筑面积750m2,共建成大米深加工生产线1条及生产附属用房、配套公辅设施。2017年4月27日,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旌环批〔2017〕10号)。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旌德县三兴精米加工厂年产5000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验收。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料、砂石等颗粒物、谷糠等固体粉尘和颗粒及生活垃圾。
经核查,该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稻壳、碎米、粉尘、谷糠、磁选金属等均收集后出售;废包装袋回收利用;砂石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验收结论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同意旌德县三兴精米加工厂年产5000吨优质大米加工项目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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