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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88/201905-00097 组配分类: 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5-06 发布日期: 2019-05-06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等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00:00 来源:旌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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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结核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膜炎等传染病高发期。当前处于季节性流感流行高峰,流感活动处在较高水平且可能继续流行。各学校目前已经处于开学状态,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学校工作特点,狠抓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防控工作任务,保证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监测报告,及时处置疫情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增强春季传染病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完善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杜绝瞒报、漏报、迟报、不报现象。有关学校及托幼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制度,全面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凡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应通知其返家休息,并要求其及时就医,做好病因跟踪。一旦发现发热、流感样病例短期内异常增多,学校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向市教体局法安科和市疾控中心急传科报告。发生聚集性疫情,市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等要求,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标本采集和检测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集体活动和集会、班级或学校停课等针对性措施,及时有效指导处置疫情。

三、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各学校、托幼机构可采用网络、板报、张贴画、宣传折页等形式来宣传防控流感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避免接触有流感症状的患者,减少去人群密集通风不畅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暖,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营养,加强体育锻炼;出现流感样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嘱治疗和休息,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学校、托幼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积极为广大师生开展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四、狠抓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学校环境卫生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狠抓校园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运校园垃圾,全面清除卫生死角。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场所,以及玩具、个人用品等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创建文明整洁的校园环境。要指导和督促学生注意个人卫生。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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