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60588/201712-00443 | 组配分类: | 事故通报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事故快报】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 “7•17”高处坠落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17-07-17 | 发布日期: | 2017-07-17 |
2017年7月17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
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员查封了事故现场,并责令该矿山立即停止一切生产作业;随后深入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拍照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县政府于7月19日成立了旌德县圣裕萤石加工有限公司“7·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县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并邀请了县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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