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日期:2025年11月20日 15:00
访谈嘉宾:县司法局副局长张信
访谈地点: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主办单位: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旌德县司法局
请问在乡镇哪些场所可以申请办证服务?
[ 11-20 15:29 ]
[ 11-20 15:40 ]
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我县今年以来公证服务的一些情况?谢谢!
[ 11-20 15:22 ]
[ 11-20 15:34 ]
我想了解一下针对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有哪些服务?
[ 11-20 15:16 ]
[ 11-20 15:29 ]
请问办理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 11-20 15:12 ]
答:办理公证需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主体和公证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类基础材料,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需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证明材料: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其他材料: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11-20 15:25 ]
请问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谢谢!
[ 11-20 15:07 ]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协议;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十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 11-20 1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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