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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社会救助

在线访谈:社会救助

访谈日期:2024年09月27日 15:00

访谈嘉宾:旌德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雯赞

访谈地点:县政府三楼会议室

主办单位: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旌德县民政局

访谈简介:

近年来,旌德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指示要求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社会救助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健全救助服务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访谈图片

访谈直播

提问7

请问我县如何加强在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 09-27 16:40 ]

答:一是对在保对象实行常态化管理。落实“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标准化管理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以来,全县新增低保97人、停发低保241人,调整低保金201人;新增特困供养50人,退出特困供养39人。二是对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监测。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乡村振兴局认定的“三类人员”在内的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目前,全县共有各类低收入人口3269户5527人。三是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备案制度。对备案人员及亲属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目前,全县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共备案13人。

[ 09-27 15:59 ]

提问6

非我县户籍的常住居民,如何申请低保?

[ 09-27 15:39 ]

答:外省户籍人口居住在我县的,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无我县户籍人口,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如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我县户籍人口,可由我县户籍人口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 09-27 15:53 ]

提问5

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内容主要有哪些?

[ 09-27 15:28 ]

答:主要有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贫困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等。

[ 09-27 15:43 ]

提问4

想了解一下截至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基本情况?谢谢!

[ 09-27 15:18 ]

答:截至2024年8月,全县共有农村低保3163户 4145人;城市低保313户371人;特困人员970人(集中供养223人,分散供养747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55元,城市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145元,农村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780元。失能、半失能和全自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90元、534元、71.2元;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23元、356元、53.4元。2024年1-8月,全县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648.7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95.3万元;农村低保金1692.3万元;特困人供养金606.5万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92.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7.7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35.9万元。感谢您对我县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09-27 15:37 ]

提问3

请问什么人可以申请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09-27 15:13 ]

答:《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明确,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这三个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无劳动能力是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包括:一是特困人员;二是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是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四是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五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 09-27 15:25 ]

提问2

请问申请低保有什么要求?

[ 09-27 15:08 ]

答:《旌德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旌民社救〔2023〕107 号)明确,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为755元/月·人,城市低保标准为780元/月·人),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 09-27 15:13 ]

提问1

请问申请低保需要到哪里申请?谢谢!

[ 09-27 15:05 ]

答: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 09-27 15:10 ]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见面。我谨代表县民政局对你们的热心参与和对我县民政工作开展情况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就“社会救助”这个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