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毕***
网友您好,收到县长信箱留言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交通管理大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核查情况:经核查,“实行七月一日电瓶车新规”是宣城交警支队在市本级即将对电瓶车进行管理实施的,这项规定在宣州区的实施时间是7月1日。
处理情况:1、截至目前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还未收到关于新规实施的安排,如果实施,我交通管理大队会在实施前进行宣传并在政府网站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2、关于电瓶车上牌,交管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已对现有电瓶车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根据车辆属性具体上牌如下:1.电动摩托车上黄牌;2.轻便电动摩托车上蓝牌;3.电动自行车上绿牌。
联系人:旌德县交通管理大队徐祥春,电话:0563-8603715。
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