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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俞***

关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的咨询

发布时间:2025-02-18 15:52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浏览量:2916 问题类型:咨询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回复单位 县人社局 2025-02-19 08:35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根据安徽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规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且文件第三十三条规定“本通知中各项补贴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如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的,应依本通知要求的期限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期满后方可申领。”申报方式以单位社保缴费所在地为准。

如您的企业社保缴费地为旌德县,请前往旌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政务新区环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西南角 )申请,如有其他业务咨询可拨打电话:0563-8603679。

感谢您对旌德县人社局的关心和支持!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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