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部门:旌德县林业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6-03-23 08:20
征集结束日期:2026-04-21 17:30
状态:正在征集
为加强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县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现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21日。
一、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二、电子邮箱。请将意见发至944084097@qq.com ,并请在邮箱主题注明“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征求意见稿)”字样。
三、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旌德县林业局,邮寄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77号,邮政编码:24260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征求意见稿)”字样。
联系人:余宝凤 联系电话:0563-8603586
附件1: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旌德县林业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