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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5 15:31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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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政〔201448

 

为检验防空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群众正确识别和熟悉我国防空警报信号的规定,确保战时防空警报信号及时、准确鸣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和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将于2014918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18日上午918分至933分。

二、试鸣范围:旌德县城区。

三、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918分至21分):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2、空袭警报924分至27分):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

3、解除警报930分至33分):连续鸣3分钟。

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公告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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