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关于加强重点货源单位进驻、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鉴于货源单位变化和源头治超工作需要,经调查摸底和审核,拟将我县源头治超重点监管货源单位重新调整(名单附后)。
特此报告。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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