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8月7日起,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8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至9月8日结束。巡察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以一《准则》、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围绕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受理以上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方面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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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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