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三)

发布时间:2017-08-04 16:23 来源: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浏览:
【字体大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从2017年8月7日起,县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总工会、县工商联8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至9月8日结束。巡察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以一《准则》、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依据,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围绕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期间,受理以上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方面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受理。

举报电话:17756398871

电子邮箱:jdxwxcb@163.com

意见箱地点:政务新区2号楼大门西侧(政协楼)

接访地点:政务新区1号楼西侧三楼县委巡察办(县经信委旁)

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中共旌德县委巡察办

2017年8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