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政〔2018〕63号
为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更好地检验本县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程度和发布防空警报的能力,使广大市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市人防办统一要求,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至9时33分
二、试鸣范围:旌德县城区
三、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此次试鸣属正常的防空警报鸣响,请全体市民和过往旅客,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请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受到惊吓;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通告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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