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按照《安徽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皖扶办〔2014〕27号)确定的识别标准和《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8〕12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程序,现将等12户39人确定为2018年新识别贫困户,现予以公告。
附件:旌德县2018年11月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花名册
举报监督电话:0563-8023815
举报监督单位:县扶贫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