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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3 15:54 来源:县物价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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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旌政〔2014〕72号)要求,现对《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按照国家排污费改税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合并为“县税务局”。

(二)有关政府性基金执收单位“县国税部门”、“县地税部门”统一调整为“县税务部门”。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政策依据,增加“财政部财税〔2018〕39号”。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县经信委“县级权限内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县级政府责权清单中,权力类型属其他权力,不属行政审批,该前置服务项目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收费”退出涉企收费清单。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中第八条规定,服务项目改为后置,县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收费“退出涉企收费清单。

(三)本着与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和“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查”,分别修改为“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和“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四)本着与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修改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四、涉企保证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此次动态调整,《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名称调整为“涉企保证金”,内容变更为《旌德县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此清单,由旌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旌德县财政局 旌德县物价局另行公布。

 

附件: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8年11月)

 

 

旌德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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