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旌政〔2014〕72号)要求,现对《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按照国家排污费改税工作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停征排污费。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合并为“县税务局”。
(二)有关政府性基金执收单位“县国税部门”、“县地税部门”统一调整为“县税务部门”。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政策依据,增加“财政部财税〔2018〕39号”。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县经信委“县级权限内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县级政府责权清单中,权力类型属其他权力,不属行政审批,该前置服务项目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收费”退出涉企收费清单。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决定中第八条规定,服务项目改为后置,县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涉及的前置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收费“退出涉企收费清单。
(三)本着与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县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审查”和“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查”,分别修改为“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和“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四)本着与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的原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修改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四、涉企保证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此次动态调整,《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中“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名称调整为“涉企保证金”,内容变更为《旌德县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此清单,由旌德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旌德县财政局 旌德县物价局另行公布。
附件:旌德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8年11月)
旌德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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