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或县直单位系统工会初审,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拟对35名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救助对象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县总工会反映。
二、公示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
三、公示电话:8610517
四、联 系 人:吕锡鹏 手机:18196707107
旌德县总工会
2018年1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