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这一民生工程项目,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需求,兴隆镇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四个到位”认真做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核上报工作。
一是政策宣传到位。通过张贴标语、设置政策宣传栏、编发短信、镇村工作人员登门入户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对此次药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宣传和解读,充分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二是摸排登记到位。根据系统内贫困精神残疾人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对2017年已获药补人员进行审核,及时核减不符条件人员和自然减员人员。同时,组织各村在本辖区内对2018年符合条件(精神残疾,长期服药,家庭困难)的人员进行摸底,分类造册,初步确定补助对象,确保不遗漏一人。
三是审核程序到位。严格申请审核程序,坚持精神残疾的原则,由残疾人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将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上报镇残联,镇残联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逐一认真核查,并张榜公示,确保不错登一人。
四是关心服务到位。对申报材料不全的精神残疾人家庭进行耐心细致的解说并详细告知他们如何补齐申报材料。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收集材料并帮助他们到其就诊的医院补齐材料,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镇残联已对17名符合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的残疾人材料进行初审上报,并通过县残联审批,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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