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三溪镇辖区内农业生产主体的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切实保障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三溪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告知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要落实好宣城市禁限用农药品种目录的要求。
工作人员先后实地走访了博士达中药材公司、飞鸿大雁养殖公司、旌玉屏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三溪社区快乐农场这4家农业生产主体,主要检查核实了农业生产主体是否建立农业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贮存管理是否规范,相关的农业生产主体是否设置绿色食品投入品专柜。同时,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监督抽检,宣传宣城市禁限用农药目录,并对生产记录不完善的农业生产主体发放整改的通知书。
通过本次对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检查,旨在督促和指导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和健全农业生产记录制度,规范生产记录管理,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从源头上把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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